致抄襲者

 

 

 

文前說明:

在部落格刊頭放「抄襲者自重」應該是2016年剛搬來痞客邦不久就開始了,代表沒有放上任何引用、抄襲我們文章的情況,這不是第一例、也不是唯一一例。

這次之所以覺得不能忍受是因為真的抄得太明顯,甚至還有完全一模一樣的文句!但凡知恥者好歹附上出處吧?

總之,之後有看到任何的抄襲情事一律放上來作個紀錄^_^

 

 

 

原文:韓國|光州|東區|韓國網路大推烤肉店!只有光州才有的美食店 黃松村 황솔촌 外香內嫩的調味排骨 (牛豬皆有) 광주맛집

 

1. 「只有光州才有的」這標題其實很矛盾,雖然我下了這標題,但細想邏輯上是有問題的,因為除了全國連鎖餐廳,每家光州的餐廳哪家不是光州才有?為什麼同一家餐廳食記的標題故意取得如此雷同我也不解?

2. 「美食店」,美食店這單詞在中文語法裡其實很不順,因為大家會直接說美食或餐廳,我之所以用了「美食店」是為了呼應標題下的關鍵字:광주맛집。可是現在同一家餐廳的介紹文章中,出現同一個少用單詞不合理吧?

對照_1

 

 

3. 這應該不用解釋了,直接複製我的內文改的,前兩句還沒改到。

對照_2對照_3

 

 

 

原文:韓國|大邱|東區|大邱歷史最悠久的朝鮮時代韓屋村 屯山洞漆谷村 둔산동 옻골마을 慶州崔氏宗家 경주최씨종가

 

簡單分享一下我去報案被侵害著作財產權這件事~

今年(2019)一月底的時候,我又發現部落格的文被抄襲了^^(之前有放截圖),被抄襲的文章是大邱漆谷村的遊記,而且這次最誇張的是,對方幾乎直接複製我的文章至少兩段以上。

 

發現的當下我有留言兩次請對方刪文和公開道歉,但我的留言都被刪除了(雖然對方事後說她沒有看到留言,不過不管是否有先留言,只要被侵犯著作財產權就是可以直接報案)。我凌晨發現之後,因為隔天要出國,所以當天下午就參考網路上許多好心人分享的流程和心得著手準備資料+去保二總隊報案了(例如登機證的告白、轉角等,很多人都分享過)。

 

報案的程序不外乎準備好證據、做筆錄,警察會詢問是否願意進入調解委員會,而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所以報案的人必須提出訴訟、才能讓法律為被害人究責。總之,報案完成後,再經過了三個月左右,我收到對方的聯絡想要和我談和解,接著是調解委員會的聯絡和地檢署的傳票(收到傳票是大約過了四個月了)。自認為也沒有開什麼強人所難的條件,對方也算很急著希望和解,所以在進入偵查庭之前,我們就簽和解書、賠償,然後我撤回告訴,基本上這件事不用上法庭,大概也到此結束了。

 

雖然說對方提出的理由我聽了是沒什麼感覺,像是她只是看到我內容寫得很豐富、是當日記用、根本沒有開分潤沒有要營利啊等等。這些理由對她來說可能覺得不是藉口?可是我也跟她說,她今天公開抄我文就是不對,不開分潤也不是可以直接COPY別人文章的理由好嗎?不過,對方不想公開道歉,而且拜託我把截圖模糊化,這些最後我都看在她坦承就是有抄襲沒有扯一堆有的沒的而妥協了(我人真好)。

 

總之,就是這樣囉^^

 

 

 

 

2019/8/31更新:

我是覺得要參考別人文章可以,但放一下出處很難嗎????一定要這樣剪剪貼貼當成自己的?

懶得多說了,整篇文就是照我的文章東偷一點西偷一點

原文:韓國|慶尚南道|巨濟|陶藏浦(道場浦) 村蒐集巨濟八景與翡翠綠大海 🐟 風之丘 天空步道 神仙臺 神仙臺瞭望臺 含陶藏浦遊覽船資訊

風之丘抄襲風之丘抄襲2

 

 

 

2019/10/13 更新

真的很無奈,這次發現的是被一個香港網站盜圖一次盜走三張圖+部分文字,還把我們照片的LOGO裁掉....

這不是我們第一次被香港網站盜,有些網站乍看之下提供很多旅遊資訊,但很多都是直接偷別人東西剪貼。

我已經留言請對方下架,並告知希望能公開道歉。對方一開始說很抱歉使用我們的照片作為內文參考,我看到真的是爆氣哈哈哈哈!參考這個字不要亂用好嗎?這行為叫做盜圖、盜取、偷圖好嗎?最後對方也只說會刪圖、不願意承諾道歉。呵呵

盜圖的是Ready to Go 旅遊資訊網 Ready to Go 旅遊資訊網盜圖 香港Ready to Go 旅遊資訊網盜圖 Ready to Go 旅遊資訊網盜圖 RTG盜圖 

10/21更新:發現這網站寧願改名字也不願意公開道歉呢^_^
現在叫做 Ready to Go 佛系旅遊站 ReadytoGo佛系旅遊站盜圖  Ready to Go盜圖 偷圖
https://rtgtravel.com.hk/ 盜圖
https://www.facebook.com/RTGWeb/ 盜圖

 

原文:韓國|首爾|三成站|一個人吃飯之 SBS 생방송 투데이報導過 起司份量不手軟的起司炸豬排 Fresh Ville 후레쉬빌

 

 

 

 

2019/10/22 更新

我們的圖又再次被盜了,這次是我10/20號發現在背包客棧被盜圖,對方把我們圖片的LOGO裁切掉放在他的文章裡。

我必須說不論目的是什麼,好意分享也罷、有意偷圖也好,今天不僅無視於我們部落格刊頭「未經許可轉載/抄襲即侵權」的提醒,甚至把我們圖片的LOGO裁切掉,這都是侵權的行為!!!想要分享資訊的方式有很多種,一可以直接貼文章連結、二可以截圖文章標題,甚至直接貼我的原圖我都認為這是最大的底限,但是把LOGO裁切掉到底是?

但是我願意讓雙方都更好過,只有請他撤圖+公開道歉,否則我所有的資料都準備好了。但後來我發現完全不值得這麼做,而且我一點也沒有因此好過,所以以後我也不想給什麼機會了,一切就依法處理吧。

最後我發現侵權的人往往會說自己沒有要營利,不論有沒有營利都不能合理化侵權的行為!

 

原文:韓國|忠清北道|清州|梧倉 Spa Valley 오창 스파밸리 24小時營業的汗蒸幕 清州國際機場搭公車20分

 

資料截圖.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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